一月一日。 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 《纪要》指出: “目前,全国农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