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匆匆,转眼一个月时间过去。 从1991至1994年初,港府不断制订并完善平抑楼价、打击炒卖的措施,主要内容有: 买家须付楼价5%作按金; 限制内部认购比率低于50%; 楼花转售征收275%厘印费; 将住宅楼字按揭率由9成降至7成; 向频密买卖楼字的投资者征收利得税; 将提前赎回按揭贷款的罚金增至5万港元或楼价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