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们所谓的演出费用,也应该是以她们的意愿为主。 话说这点算是艺人同公司之间很大的矛盾所在,哪怕用合同去约束,依旧无法得到让人满意的结果。 艺人们的自身形象、人气,算是他们和公司共有的资产,而且是最宝贵的那部分资产。 站在公司的角度来看,这一切都应该是“属于”他们的才对。 毕竟公司是真的出了钱、花了时间在培养的,也承担了前期风险,后续的收益难道不应该以他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