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征税之后,地方不再加征,然后中央和地方分税,这就很好。取消徭役,完善募役法,配合取消丁税,正合适。 但他不会说出来的。只要说出口,就要得罪人。 得罪的甚至不只是那些利益相关的人。 甚至可能直接得罪皇帝这么搞,肯定要明面上加税。哪个皇帝不想着史书上记一笔,轻徭薄赋、三十税一?但地方所需不摊派、算在国税里收上来再分,就不可能三十税一。 从明朝开始就知道,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