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力和接受能力,都远超出她的预料。 那些字,教一遍,他就会认。 写一遍,他就能模仿。 虽然他第一回写,捏惯了弓箭柴刀的大手不太会握笔。 写得有些慢。 但是,慢工出细活。 写出来的字,八九不离十。 再练习个几遍,待他掌握了握笔的技巧后。 那速度就提上来了。 字,也写得很规矩端正。 第二日,她教了他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