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节:文重千钧,字如赤金!(2 / 13)

儒武争锋 情殇孤月 1060 字 2022-09-25

我 以 千 金 酬之,便是当然。”

“或有人盗我千金,而吾亦以千金与之,却是何理?视与千金更无轻重,断然是行不得也!”

意思是,如果有人赠我千金,我也用千金酬谢他,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如果有人偷了我千两黄金,我却还把千两黄金给他,这是什么道理?

这不等于这一千两黄金都无足轻重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连在后世历史中,几乎被称为孔孟后儒家“又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