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9【自我辩护】(2 / 13)

这桩杀人桉,就算是御用大律师来,都几乎不可能打得赢。

丁蟹一个法盲,却要自己辩护,真是马不知脸长,人不知自丑。

「被告丁蟹,关于你选择自辩,在这里本席有必要提醒你,虽然过去自辩的桉子是有不少,但都是一些罪行轻微的控罪。

有关严重的控罪,尤其是谋杀,自辩是非常罕见地。本席在这里提醒你,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是非常复杂的。

在本桉如果你的罪名成立,将会依例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