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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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与那姑娘认识时,他才二十出头,而她说自己才十五岁。

曾先生和项链的主人一直通信了十年,在她二十五那年断了联系,如今算来,这孩子应当四十五。

两人虽然是同辈人,但曾先生一直将那女孩当小辈看待,那孩子性格活泼,向来不拘礼数,言谈间志向远大,他向来觉得那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孩。

与他说话,要么直接称呼‘你’,有事相求就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