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明发上谕,命玉柱为正钦差,博启为副钦差,赴湖广查办藩库火耗亏空之事。 清初时期的散秩大臣,并不是虚职,而是宫里侍卫处的实职官员。其权力和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和内大臣,高于一等侍卫。 侍卫处内,上三旗的领侍卫内大臣,每旗各两名,共六名。内大臣,每旗各六名,共十八名。 散秩大臣,就没有定额的限制了,只要皇帝乐意,随时随地可以增减。 只是,博启的散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