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1 / 7)

特等公民,是大夏帝国人口制度中的极特别存在。

通常都是帝国皇室或者政府机构高官才配拥有的身份。

他们凌驾于法例之上,有着对大夏帝国三阶公民生杀予夺的权力。

陈景山和严野,还有龙都的安谷枫和胡海泉之流,全都是这样显赫的身份。

成为特等公民的薛云,不仅可以无视帝国法例,还能随时调遣凤都战备部a级以下的守夜人。

以后在凤都的境内,完全可以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