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魏队能处(1 / 11)

江远将魏振国说的几个案子,先是记录在纸上,再在电脑里一个个的找过去。

正如魏振国所言,总共3个案子,一个涉及到林地,是正经的纵火,但没有录到指纹。另外两个虽然录到了指纹,但一者是烧了辆快报废的拖拉机,一者是烧了间无人居住的旧房子。

后两者在现场找到的指纹都很拉胯,残缺不全且不说,还有变形。

江远估计,当时做现场勘查的,可能就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并没有考虑到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