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规定:“尊长既在,子孙无所自专。若卑幼不由尊长,私辄用当家财物者,十匹笞十,十匹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这就是梅振衣拿程玄鹄没办法的地方,因为梅孝朗临行前将家事托付给裴玉娥,而程玄鹄是代表侯府来的。 而另一方面,唐代也实行严格的宗祧、爵位嫡长子继承制。唐律规定:“立嫡者,本拟承袭。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如果无故剥夺梅振衣在梅家将来的地位,那也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