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二岛国人们(1 / 33)

第七章二岛国人们

1856年10月,《广州条约》签订。

增开营口、天津等五处通商口岸;广东全境开放,外籍传教士可以入广东境内自由传教,诸国商人可以入广东游历、行商;各国领事馆驻广州,中国政府在广州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各国平等交往等等。

而在附粘条款中,则有中国政府以五十万两银子购买艾维公爵号;中国政府同诸国商人合资修建铁路、电报线路、黄埔港等等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