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确定李孚确实是上报了长安,而公文被赵俨扣押了,那么李孚最大的罪名也就两个,一个是未经详细查证,引入新的种粮,导致魏郡部分绝收,另一个则是挪用物资。 这两件事前者导致的结果比较严重,但李孚依靠挪用物资已经解决了,后者,刘晔这个调查团要再晚来一段时间,李孚基本就已经连手尾都扫空了,至于其他的罪名,什么郡丞和主薄死于匪患什么的。 这不是剿匪意外事件吗?还能怪到郡守的头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