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狗咬狗撕逼大战,骆家全玩完(一更(3 / 21)

何残留的指纹或血迹。”他断句,停顿了一下,“也就是说,这两件证物都没有指向性,至于为什么警方发现证物的时候我的当事人会在场,这很好解释,证物所在的地点是骆家,是我当事人的家中。”他看向各位陪审员,“我的当事人会出现在自己家中有什么问题?而且,他只是想打理一下花房,无意才将这两件所谓的证据挖了出来,仅此而已,这能证明什么?”

巧舌如簧,能言善辩。

名大状不愧是名大状,死的也能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