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的配备等等; 3、 试采期间内所采集的所有宝石属于北京首饰公司; 4、 采集宝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的基础上再加30%的管理费为宝石的售价; 5、 首饰公司以收购形式付款买断所有产出的宝石,并在收妥宝石后一次性付款; 6、 每两个月为一次交货时间点; 7、 第一个交货时间点内,北京首饰公司人员全时段参与开采宝石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