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挣钱的买卖(2 / 13)

墨,提笔。

——贞观二年五月初五,吾为奸人所害,因出宫视察别苑工坊一事,遭父殴。

李宽停下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墨宝,想了想,又在落款处加上了一段:“(此处“奸人”,特指魏征。)”

做完这项“头等大事”,李宽返身回到床榻前悠然躺下,先前离开别苑时,李宽心念一动,已经在数百米开外的某处小院内召唤出了两百暗影刺客,这些人,算是他头一回放在明面处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