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尔京群岛那边,就出现了一个例外。——委托人可以由自己来指定受托人,负责管理委托人的资产! 是不是听上去很绕? 说人话就是,维尔京群岛的特别信托法案中规定,虽然设立家族信托基金后,信托基金中的资产,同样跟委托人没有任何关系了,但委托人却是有权利,可以自己指定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来管理自己设立的这个信托基金。 然后,东哥的骚操作就来了:作为委托人的东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