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之罪,只是下旨将我赶出京城,永不叙用。我知道那些奸臣心有不甘,必定要置我于死地,绝对不会放虎归山。是以接到赦命之后,我便和内子带了玉儿,从西门悄悄出了京城,走出三十里之后再折向南行,想要人不知鬼不觉地逃回老家。 “逃出京城之前,我已选了几位靠得住的家人,要他们雇两乘小轿,天亮之后抬着出府,从南门出京城。其时我府宅外面有许多奸臣派来的眼线,看到两乘小轿抬了出去,自然以为我和内子身在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