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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法院,五号审讯厅,清晨七点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片光斑。
林忠浩、黄盛安、原盛泽物流财务主管陶琳,以及当年江州七所档案管理员梁修平,四人被法警依次带进法庭。他们面色凝重,脚步沉重,仿佛背负着整个世界的重量。
这是一场备受瞩目的听证会,法院为此专门设置了特殊庭审。旁听席上坐满了失踪者家属,他们的眼中充满了痛苦和期待;媒体代表们则手持相机和笔记本,准备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市检法监察组的成员们也坐在一旁,他们的任务是确保审判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整个法庭庄严肃穆,气氛异常凝重。透明如镜的审判程序,是对二十年前那起冤案最庄严的回应。
检察官站起身来,开始逐项陈述指控:
“被告林忠浩,你被指控非法封存涉命档案,这一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
“被告黄盛安,你被指控刻意隐瞒死亡人员信息,导致受害者家属长期无法得知真相。”
“被告陶琳,你作为原盛泽物流的财务主管,涉嫌转移和毁灭关键证据,阻碍了案件的调查。”
“被告梁修平,你作为当年江州七所的档案管理员,却参与了非法行为,使得重要档案被隐匿。”
检察官的声音在法庭上回荡,每一句话都如同一把重锤,狠狠地敲在被告们的心上。
接着,检察官继续说道:“此外,被告们还挪用了事故处理资金共计 1370 万元,通过假账买通原监管审计团队,以掩盖他们的罪行。”
证据链环环相扣,无一疏漏。检察官将一份份文件、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展示在法庭上,让所有人都能清楚地看到被告们的所作所为。
林忠浩沉默不语,直到出示那份存放于地下金属柜中的“处理名单”原件,他才猛地一震,低头痛哭:“我……我早该自首的。”
“你二十年前就该。”审判长冷声回应。
在当庭宣判中,林忠浩因故意隐瞒致死事实、妨碍司法、长期掩盖重大案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盛安因包庇罪与伪造档案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陶琳、梁修平分别获刑十二年与十五年。
庭审结束后,程望作为首席侦办人接受媒体采访。他的表情依然冷静,声音却格外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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