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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市西南片区,清晨的天空呈现出一种不明朗的灰白,像一块没有被拧干的抹布。细雨从夜里一直断断续续地下到清晨,混着空气中的尘土,地面变得湿滑而沉闷。
程望站在案发现场的巷口,一动未动。他穿着标准警服,深色风衣裹在身上,帽檐下滴落几滴雨水,落在脚边的地砖缝隙里,迅速渗入水泥纹理。
案发地点是江州市老城区一条巷子深处的二层自建民房。砖墙裸露,墙皮脱落,电线像藤蔓一样交缠在屋檐与窗沿之间。屋门紧闭,封条贴在门缝上,红字还未被雨水完全洗去。地上,拉起的警戒线划出了沉默的边界。
女尸是在前一夜被发现的。
报警人是租住在隔壁房间的一位年轻男子,声称自己听见了异常响动,但因为“害怕”没有及时上前查看。直到清晨六点,他出门时看见门虚掩,发现尸体后拨打了110。
接报时间为早上6:12,现场封锁时间为6:35,法医与技术组到场时间为7:10。
程望在7:22到达,照例比所有调查员都早一步走进现场,也比所有人都晚一步走出。
他不信直觉,只信证据。
死者名叫陈莹,26岁,无婚姻记录,户籍显示为江州市本地人,在一家大型连锁健身房担任私人教练,工作稳定。案发时穿着运动内衣与宽松长裤,身上有明显的外伤痕迹,包括颈部勒痕、口腔撕裂以及两处骨折,体表呈典型的反抗性伤口。
死者被发现时仰面躺在床上,双手被捆绑,床单血迹斑驳。房间内除床外无明显打斗痕迹。抽屉未被翻动,贵重物品未见缺失。性侵迹象明显,法医初步认定为强奸致死,死亡时间大致在凌晨2点至4点之间。
“受害人是否认识凶手?”程望在现场记录本上写下这个问题。
根据初步访谈,陈莹平日作息规律,性格安静,在健身房内几乎没有与人发生冲突记录。她租住此处已满半年,邻里称其“总是一个人出入”,几乎从不带访客回家。
程望站在屋内,环顾四周。房间整洁,墙角还堆着三四本健身指导手册,以及两瓶蛋白粉,打开的时间标签不到三天。化妆台上放着一串钥匙、手机、电动牙刷和两张会员卡。一切都在向他提示:死者生前生活有条不紊,并没有被打破节奏的迹象。
可是她还是死了,而且以最惨烈的方式。
“这是仇杀吗?”吴启走进来,压低声音说。
“不像。”程望回答,“手法带着滥情性质。强奸、勒杀、破坏口腔黏膜——不是冲动,反而像某种刻意的‘表达’。”
“变态?”
“不。没有留下任何特殊标记,也没有情绪宣泄类物品,比如照片、信息卡片、私人物品摆放错乱。”程望摇头,“这不是典型的性变态犯罪者。”
“那会不会是熟人?比如前男友?”
“第一要验证是否熟人。”程望说,“第二,这种作案方式不太符合熟人报复。如果是熟人,勒杀会发生在争执过程中。但这个现场说明,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反抗机会。”
“什么意思?”
“门锁没破,窗户完好,说明她是主动开门的。”程望的声音依旧冷静,“而她手腕的绑缚痕迹没有挣扎纹,是在失去意识后被反绑的。”
“也就是说……”
“她认识对方,并对对方没有防备。”程望的语气轻得几乎听不见,“很可能是主动请他进门。”
“天……”吴启低声骂了一句。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入室强奸杀人案,更像是一次彻底的信任崩塌。
死者生前最后的选择,是打开那道门。她也许以为是朋友,甚至是恋人,甚至是在自己最放松的时候……才被彻底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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